尊敬的纳税人:
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,给纳税人提供打造更加方便快捷、统一规范的网上办税平台,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。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,自【2011年12月1日】起,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、小规模企业、消费税纳税人全面推行《省级集中版电子申报系统》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推行范围
东营市范围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、增值税小规模企业、消费税纳税人。
二、申报路径
通过IE浏览器进入山东国税门户网站(www.sd-n-tax.gov.cn),在“办税服务”专栏下面单击“全省统一网上申报平台”链接,打开在线办税平台窗口,根据自己宽带服务商类型在窗口中点击“山东省国税局增值税、消费税、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(网通)”或“山东省国税局增值税、消费税、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(电信)”黑体字链接,打开“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”登录界面,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。登录的密码默认为纳税人缴款银行账户后6位,为保证数据信息安全,请各位纳税人登录系统后,及时修改默认密码。
三、纳税人应注意事项
1、认真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系统应用培训,熟悉系软件操作,避免操作失误,及时反馈使用情况,确保平稳过渡。
2、纳税人使用中的疑难问题,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,也可拨打96701366、12366和8319311技术服务热线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|